象山县传媒中心由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象山新闻中心(中国象山港网站)合并而成,对外保留“象山县广播电视台”“中国象山港网站”牌子。统筹县域媒体资源,形成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社会宣传资源融为一体,内宣、外宣、网宣等职责融为一体,新闻从业人员策、采、编、播等技能融为一体的格局。
县传媒中心为县直属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归属县委宣传部管理。设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总编辑1名、为正科局级,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15个部室,下辖6个派出机构基层广电站(融媒体工作站),核定中层职数39名,党、工、团、妇享受中层待遇职数,按有关规定配备。
县传媒中心实施移动优先战略,以“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全域覆盖”为目标,深度融合中心所属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再造采编流程,实现内容、技术、渠道、平台、管理等多要素一体化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新闻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合理配置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加强建设和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服务。
(二)编制全县新闻事业及新媒体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县新闻事业改革发展工作,研究分析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规定措施。
(三)负责融媒体业务平台的运作与管理,实施移动优先战略,形成重要新闻新媒体首发,电视、报刊、广播梯次刊播的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模式。
(四)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互联网行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县广播电视和新闻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依法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和新媒体的安全发布。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和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
(五)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标准,对全县广电网络进行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指导做好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的经营、管理和建设,无线覆盖工程网络建设和维护。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广告、视音频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
(六)抓好中心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根据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引进各种专业人才。加强各片区工作站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研究和推进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体制的改革。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