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2026象山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答

2026年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启动。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现以问答形式进行集中解答。

1.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间报名?

全宁波市统一时间报名。今年报名时间为小学6月4至6月8日,初中6月9至6月13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为每天8:00—22:00。

2.去哪里报名?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怎么报名?

符合象山县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长可以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报名;也可以在电脑端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招生报名期间,各镇乡(街道)招生办公室将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监护人提供帮助。有两种途径可以咨询:一是拨打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见表(附件)。二是实地咨询,中心城区的到教育局城教办咨询,其他镇乡(街道)的到所在地镇乡(街道)招生办公室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和地点详见各镇乡(街道)公告。

3.新生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新生所属的生源类型,在报名前家长需备好相关证件原件,存好相关证件的照片(保证清晰度):新生与监护人的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以及其他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如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告知单等),在规定时间里按系统操作要求如实、自行填报。

房屋产权证原件抵押在银行的,可用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替代。

社保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网下载,或至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浙江省居住证可通过“浙里办APP”查询、截图居住证电子证件,以及查询、截图居住证积分。

居住登记告知单可到各镇乡(街道)流动人口受理窗口办理。

4.填写报名信息时有什么要求?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小学、初中分两个时间段报名,在各自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更改信息或志愿。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更改。

学籍注册之前,所有审核通过后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更改户籍或监护人房产信息。

5.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入学时以哪套房产为依据?

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

6.在我县报名后,当年还能参加宁波市其他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吗?

不能。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个区域报名并入读,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改报宁波市其他区域,且入学第一学期不得转学。监护人应慎重考虑报名意向。

7.对于双(多)胞胎及二孩、三孩家庭,如何入学?

优化“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坚持就近入学基本原则、符合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按省、市相关文件中关于“长幼随学”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情,在同类型、同批次情况下优先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随机分班。

8.我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录取?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新生,可以选择3种途径之一在网上报名。

1.父母持有象山房产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有房无户”选项进行报名。

2.父母、孩子一方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办理量化积分的随迁子女,可以进入“持居住证入学”选项,并选择按量化积分进行报名。

3.父母、孩子一方持有效居住登记告知单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进入“持居住登记告知单”选项,进行报名。

按“有房无户”报名的随迁子女,由房产所在地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按“持居住证入学”报名的随迁子女,由各招生办按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按“持居住登记告知单”报名的随迁子女,由各招生办依照告知单办理时间先后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9.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如何入学?

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的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予以妥善安排入学。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10.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吗?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中持有所在学区户籍或房产的,视作直升对象,优先安排入读初中部。

11.符合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直升的学生要参加网上报名吗?

要参加网上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会影响其初中就读学校的安排。

12.初中新生可以兼报公办和民办学校吗?

不能。符合我县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可以在县域内选报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得兼报。选报公办学校的,无需填报具体学校。选报民办学校的,仅指宁波滨海学校初中部。

13.宁波滨海学校初中部如何录取?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录取。

14.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少年,能放弃录取再回公办学校吗?

原则上不能。已通过正常程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无故不得放弃,确有特殊原因要放弃录取资格回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视作学区生,须由其监护人向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家长在给孩子选报民办学校时,应该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收费标准等情况后,结合孩子生理、心理等因素,理性、慎重作出选择。

15.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怎么报名?

虽年满6周岁,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持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各镇乡(街道)招生办公室申请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16.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就学的小学毕业生怎么报名?

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就学的小学毕业生,先根据招生工作方案到相应初中注册;再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象山县各镇乡(街道)招生办联系方式一览表

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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