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房东请注意!已有人被罚→

象山房东、房屋经营者请注意!

浙江已正式施行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

宁波不少房东、房产中介

因忽视信息申报

已被依法处罚

新规更严、覆盖更广

相较于原有管理规定,新版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监管覆盖范围,条款内容更为详实具体。

很多房东被处罚,核心原因是分不清不同出租模式的登记时限和要求。小布为大家梳理清楚,务必对照执行!

01
基础硬性要求

房屋出租前,必须核验租客有效身份证件,严禁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配合信息登记的人员。

02
普通长租房

租房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租客身份、房源信息、租期等内容;租客更换、退租、信息变更的,同样需在3日内更新上报。

03
小时、日计算租金出租居住房屋(网约房)

管控标准更严苛!租客入住、退房均需即时上报人员信息;经营者必须落实24小时值守、访客登记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需严格遵守专项管理规定。

最高罚款1000元

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租住人员信息,公安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罚:

·一般情形:给予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若同时违反流动人口登记相关条例,可合并追责处罚

房产中介托管、个人出租责任各不同

不少房东疑惑:房子交给中介托管,登记责任到底谁来担?新规明确权责划分,避免推诿被罚!

中介全程托管房源:出租房、租客登记、上报、更新工作,统一由中介负责;

仅中介居间签约、未托管房源:签约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方,留存凭证;

个人直接出租、无中介参与:全部登记、上报、信息更新工作,由房东本人全权负责。

零跑腿!线上即可完成全部登记申报

无需跑线下窗口,手机一键就能办!

登记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

搜索“房屋出租登记”

按提示填写房源、租客、租期等信息

提交完成登记

后续租客退租、人员更换等信息变动,也可直接线上修改更新,便捷高效。

警方提醒

请广大房东、房屋经营者严格落实租客身份核验、信息登记上报义务,按时完成线上申报更新。漏报、迟报、不报均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

来源 宁聚 余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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